中国学术文献网络出版总库

刊名: 课程·教材·教法
       Curriculum, Teaching Material and Method
主办:  人民教育出版社 课程教材研究所
周期:  月刊
出版地:北京
语种:  中文
开本:  大16K
ISSN: 1000-0186
CN:   11-1278/G4

历史沿革:
1981年创刊期刊荣誉: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 ASPT来源刊

中国期刊网来源刊

2011年度核心期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 ASPT来源刊,中国期刊网来源刊,百种重点期刊,社科双百期刊,首届全国优秀社科期刊。



让法律为聋生的成长保驾护航

【作者】 李福宁

【机构】 新疆塔城地区特殊教育学校

【摘要】加强聋哑人法制教育,预防聋哑人犯罪,已经刻不容缓。作为特殊教育学校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让聋生从小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做好聋哑人的社会保障和教育工作,从源头上预防聋哑人犯罪,减少和杜绝聋人犯罪,需要加强三位一体的协调教育,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健康的生活环境,对聋人青少年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形成具有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聋人犯罪;案例;法制教育;成因对策
【正文】
  聋人群体是生活在社会中被遗忘的环境里,相对生活窘迫的更多一些,而他们的就业和生活安置也有一定的困难。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他们普遍对于生活缺乏健康向上的追求,看不到希望,由于他们在生理上有缺陷,获得一份工作更难,也就没有了稳定的生活来源。加之受到社会上个别有过犯罪经历的人影响,聋人中甚至有的人觉得只有靠偷、靠抢、靠巧取豪夺才能换来自己向往的生活,才能为自己争得一份天地。“全国4天端61个聋哑人犯罪团伙;广元21人聋哑人盗窃犯罪团伙流窜全国作案200余件……”近年来,聋校教师常被公、检、法部门请去做手语翻译,协助有关部门审判聋人犯罪的案件,聋人犯罪率在不断上升,而且呈低龄化倾向,这已经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应该引起全社会关注和重视的问题。触目惊心的一个个聋人犯罪的案例,以及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实,使身为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我们深感责任重大。
  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这里,我举几个聋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
  案例一:一位聋人的妹妹发现自己的姐姐到处问本地的聋人借钱,而且承诺高额回报,很显然是个骗局,是违法的。但是聋人之间信任,远远超过与我们正常人之间的信任,为了不让姐姐陷得太深,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赶紧到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立案后,由于聋人与公安机关存在沟通的障碍,无法交流,所以委派我校的教师作为手语翻译。通过这个聋人揭开了一个惊天的大骗局,涉嫌诈骗的主谋徐某浮出了水面,公安机关立即网上通缉,很快将犯罪嫌疑人徐某抓获。笔者有幸参加了这次诈骗受害者的取证工作,跟随公安机关走访了受害者,涉及人数达百人,涉案金额已经核实的达五十多万元。其实犯罪嫌疑人徐某的谎言很轻易就会揭穿,诈骗的伎俩并不高明,受害者担心上次借的钱不给还,就接着借,而且诈骗款项不知去向。我们曾想聋人犯罪无非就是偷盗、抢劫而已,没有想到还会发生诈骗案,通过这个案子不得不让我们深思,什么让受害人对犯罪嫌疑人深信不疑,连借据都没有。而且明知被骗了,却不会使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没有一个人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利益的。
  案例二:来自河南的三个聋人4年时间里,跟着所谓的“大哥”几乎走遍了新疆各地,统一食宿,统一行动,统一分赃,最终在塔城额敏县终结。额敏县公安局通过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个河南虞城籍聋哑人扒窃团伙,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其中2名犯罪嫌疑人2009年因扒窃被内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经查,这个犯罪团伙成员以德某为首,均为聋哑人,共4人,年龄从20岁到30岁不等,采取统一食宿、分组扒窃的方式,在额敏各公交线路车上大肆扒窃。民警在我校老师的协助审讯下,破获了额敏辖区的12起扒窃案件,涉案价值3万余元。
  聋人犯罪的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就业、生活、生存、社会环境等等。社会上一些不良现象,直接影响着聋生的健康成长,例如最简单的对于小偷小摸事件的认识就和正常人有明显的差异。他们直观看到的是小偷轻而易举地把别人的财物据为己有,通过不劳而获的手段得到了财物,获得了利益,是那样的简单、直接;而聋生不知道的是失窃者痛苦的倾述,那对于小偷刻骨铭心的痛恨,也就无从唤起他们内心的同情。他无法感知群众对于小偷强烈的谴责,缺乏舆论的监督,就无法从内心深处理解道德的力量,对于小偷他可能充满羡慕,久之,特定的环境里,他甚至也会萌生相同的想法、采取同样的举动。所以聋人小偷小摸现象也屡见不鲜。因此,加强聋哑人法制教育,预防聋哑人犯罪,已经刻不容缓。作为特殊教育学校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让聋生从小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做好聋哑人的社会保障和教育工作,从源头上预防聋哑人犯罪,智育搞不好“出次品”德育搞不好就会出现“危险品”。所以,特殊教育学校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建立较完善、合理的预防监控系统和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促进聋生遵纪守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大力提高聋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聋人学法、守法、用法已势在必行。学校又是聋哑人学习知识的第一阵地,加强学校的法制教育是预防聋哑人犯罪的最好办法。针对聋人违法犯罪现象的不断出现,就其原因的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重视选择适用聋哑人的法律教育素材。要根据聋哑人成长发育的特点和认知和接受能力,选择一套小学、中学的法律教材,使聋哑人接受法制教育系统化、持续化,逐渐增强聋人明辨是非的能力,逐步形成法律意识。
  二、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激发学生学法兴趣。要更好地理解和诠释法律,并且也能在教学中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给学生多一些案例教学和形象教学,以案说法、以例释法,化抽象为具体,变枯燥为生动,能较好地避免照本宣科的填鸭式教学,赋教于乐。
  三、学校、社会的协调配合是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法制教育不应局限于校内,更不应局限在40分钟的课堂上,因为法制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除学校外还需要政法、综治等部门的配合,加强聋哑人校外的法制教育,同时应把教师的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结合起来,不让法制课仅仅局限在小小的课堂上,要适当的安排一些课外活动,比如组织法制专题讲座、请司法部门的同志以案讲法,组织学生参观少管所看守所等活动,让他们不仅仅用头脑记忆法律,更要用眼睛去看法律,在各种活动中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并内化为守法、护法的意识。
  四、开展网络法制教育。对于聋生而言,完整的价值观念还未形成,好奇心又很强,很容易受到新事物的影响。网络完全开放和虚拟的空间可以让聋生随心所欲地表现自己,但如果把握得不好,猎奇的心态和过分追求个性张扬的心理也许会把聋生引入歧途。但网络同时提供了一个接触社会的个性化和国际化的空间,给了聋生一个展示自身能力的大舞台,我们聋教育工作者完全可以利用网络加强对聋生进行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教育。这些都是摆在我们聋教育工作者面前的全新的课题。 
  五、重视指导家庭法制教育。家庭教育是第一道“工序”,是“底色”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生“就像穿衣服扣扣子一样,如果第一粒扣子扣错了,剩余的扣子都会错,人生的扣子一开始就要扣好,因此,我们不得不重视家庭教育,尤其是残疾孩子的家庭教育”。从聋生家庭来说,是需要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和对学校认同感,摒弃以往单纯的配合、只是被动的局面,家长要认识到家庭教育是学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树立正确的家校合作观,积极参与家长会、参加学校开放日活动、在老师的允许范围内,参与班级的一些教学活动、主动在学校作为志愿辅导员,多为学校建设献计献策,甚至出资出力。
  聋人犯罪的现象不能简单的归结于某一因素。减少和杜绝聋人犯罪,需要加强三位一体的协调教育,总之,良好的社会氛围,健康的生活环境,对聋人青少年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形成具有重要的作用。寻求适合聋生法制意识形成的途径,加强对聋生法律意识培养,关注聋人青少年的成长,正确引导他们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不责任,也是我们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实行家庭、学校、社会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是防止青少年犯罪的根本途径和方法。
  参考文献:
  [1][罗 瑶] 《浅议聋人犯罪的成因与对策》,《现代教育教研》2012年第1期  
  作者简介;李福宁,生于1974年2月21日,中共党员,1993年8月参加工作,中教高级教师。现任新疆塔城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副校长,负责学校的德育工作,担任学生写字的教学工作。参加工作以来,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曾获得自治区特殊教育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