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名: 课程·教材·教法
Curriculum, Teaching Material and Method
主办: 人民教育出版社 课程教材研究所
周期: 月刊
出版地:北京
语种: 中文
开本: 大16K
ISSN: 1000-0186
CN: 11-1278/G4
历史沿革:
1981年创刊期刊荣誉: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 ASPT来源刊
中国期刊网来源刊
2011年度核心期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 ASPT来源刊,中国期刊网来源刊,百种重点期刊,社科双百期刊,首届全国优秀社科期刊。
关于“苟富贵,无相忘”翻译的几点思考
【作者】 李兆江
【机构】 贵州兴仁黔龙学校
【正文】 部编版人民教育出版社九年级语文课本下册第22课《史记·陈涉世家》这篇课文中,对于“苟富贵,无相忘”这一句话的整句翻译,没有作出注释。所以,许多教师在讲解时就只好采用教辅书上的翻译——“如果有一天,我们当中谁富贵了,大家不要相互忘记!”或者是说成“如果有一天谁富贵了,不要忘记大家。”
我再三思考,认为以上两种解释都是不正确的。这句话的解释,关键是对“相”这个词语的理解。
首先,从行文逻辑方面来分析。陈涉是在“与人佣耕”之时说出的这句话——“苟富贵,无相忘!”下面和他一起“与人佣耕”的同伴答语是“若为佣耕,何富贵也?”翻译出来就是:“你是被人雇佣耕种的,怎么可能会富贵呢?”这言语之中,透露的是对“陈涉变得富贵”这件事情的无比怀疑。所以,紧接着,陈涉觉得他的同伴们太不了解他了,顿生鹤立鸡群之感。于是慨叹:“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这里的“燕雀”指的是“与人佣耕”时的同伴,“鸿鹄”指的是陈涉自己,这当是毫无疑问的!那么,我们思考,当然是陈涉先表达了自己的远大志向,把希望寄托在自己身上,所以才会被同伴质疑。如果说陈涉把希望寄托在对方身上,那么,对方的回答应该是“吾等为佣耕,何富贵也?”如此一来,那陈涉的“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一句当中的“燕雀”便是毫无疑问地耻笑自己了!这当然是不符合行文逻辑的。
其次,从语法角度分析。这里的“相”字,实际上是用作“称代副词”。“称代副词是指用在及物动词之前作状语、但具有称代作用,含义上相当于省略了的宾语的副词。”这句话当中的“相”,很明显不是“双指”,即不能翻译成“互相”。既然不是“双指”,那当然就是“偏指”,可“偏指”时的具体意义仍需仔细探讨。“相”作为“偏指”意义上的“称代副词”时,它的意思实际上是一个兼有多重称代作用的“三称代词”。
①“相”称代第一人称。例如:《孔雀东南飞》:“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和“初七及下九,嬉戏莫相忘。”两句中的“相”,都是应当翻译成“我”的。
②“相”称代第二人称。例如:夏完淳《狱中上母书》:“勿悲,勿悲!相托之言,慎勿相负!“(相托,托你;相负,负我)
③“相”称代第三人称。例如:《列子汤问》:“(愚公)聚室而谋日:吾与汝毕力平险,指通豫南,达于汉阴,可乎?’杂然相许。”(杂然相许,纷纷赞成他)
再次,从人物性格方面分析。陈涉作为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军的领袖,当然在胆略、谋略、战略各方面都比别人出色的多。他在“谪戍渔阳”途中,能洞悉天下大势——“天下苦秦久矣”,并且能够以充足的理由鼓动同行的人跟随他共同起义——“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这么以为卓越的起义领袖,我们很难想象他会把起义成功,并且给自己和大家带来富贵的希望,寄托在别人的身上。他肯定不是希望同行的别人来解救自己的苦难,而是自己要带领他们起义,成就一番事业。
综合以上所做的分析,我认为最正确的翻译应当是“如果(哪一天),(我)变得富贵了,(我)不会忘记你们的。”这样翻译,从意思上来讲也合乎行文逻辑、人物性格;从语法结构上讲,主语蒙后省略,“相”字用作称代“第二人称”的复数,应当是比较妥当的了。
管见所及,强以为文,是否有当,尚祈方家指教!
我再三思考,认为以上两种解释都是不正确的。这句话的解释,关键是对“相”这个词语的理解。
首先,从行文逻辑方面来分析。陈涉是在“与人佣耕”之时说出的这句话——“苟富贵,无相忘!”下面和他一起“与人佣耕”的同伴答语是“若为佣耕,何富贵也?”翻译出来就是:“你是被人雇佣耕种的,怎么可能会富贵呢?”这言语之中,透露的是对“陈涉变得富贵”这件事情的无比怀疑。所以,紧接着,陈涉觉得他的同伴们太不了解他了,顿生鹤立鸡群之感。于是慨叹:“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这里的“燕雀”指的是“与人佣耕”时的同伴,“鸿鹄”指的是陈涉自己,这当是毫无疑问的!那么,我们思考,当然是陈涉先表达了自己的远大志向,把希望寄托在自己身上,所以才会被同伴质疑。如果说陈涉把希望寄托在对方身上,那么,对方的回答应该是“吾等为佣耕,何富贵也?”如此一来,那陈涉的“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一句当中的“燕雀”便是毫无疑问地耻笑自己了!这当然是不符合行文逻辑的。
其次,从语法角度分析。这里的“相”字,实际上是用作“称代副词”。“称代副词是指用在及物动词之前作状语、但具有称代作用,含义上相当于省略了的宾语的副词。”这句话当中的“相”,很明显不是“双指”,即不能翻译成“互相”。既然不是“双指”,那当然就是“偏指”,可“偏指”时的具体意义仍需仔细探讨。“相”作为“偏指”意义上的“称代副词”时,它的意思实际上是一个兼有多重称代作用的“三称代词”。
①“相”称代第一人称。例如:《孔雀东南飞》:“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和“初七及下九,嬉戏莫相忘。”两句中的“相”,都是应当翻译成“我”的。
②“相”称代第二人称。例如:夏完淳《狱中上母书》:“勿悲,勿悲!相托之言,慎勿相负!“(相托,托你;相负,负我)
③“相”称代第三人称。例如:《列子汤问》:“(愚公)聚室而谋日:吾与汝毕力平险,指通豫南,达于汉阴,可乎?’杂然相许。”(杂然相许,纷纷赞成他)
再次,从人物性格方面分析。陈涉作为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军的领袖,当然在胆略、谋略、战略各方面都比别人出色的多。他在“谪戍渔阳”途中,能洞悉天下大势——“天下苦秦久矣”,并且能够以充足的理由鼓动同行的人跟随他共同起义——“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这么以为卓越的起义领袖,我们很难想象他会把起义成功,并且给自己和大家带来富贵的希望,寄托在别人的身上。他肯定不是希望同行的别人来解救自己的苦难,而是自己要带领他们起义,成就一番事业。
综合以上所做的分析,我认为最正确的翻译应当是“如果(哪一天),(我)变得富贵了,(我)不会忘记你们的。”这样翻译,从意思上来讲也合乎行文逻辑、人物性格;从语法结构上讲,主语蒙后省略,“相”字用作称代“第二人称”的复数,应当是比较妥当的了。
管见所及,强以为文,是否有当,尚祈方家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