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李智惠
【机构】 四川省荣县于佳乡小学 ;
《语文课程标准》强调“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语文课程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爱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小学生学习语文,课堂是体现学生主体的主要阵地,也是让学生运用语言文字,展开丰富多彩的活动场所。只有让小学生在语文课堂教学活动中,发挥其主体作用,才能真正提高运用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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