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魏 飞
【机构】 山东省滕州市第二中学;
《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阅读教学要重视朗读,要让学生充分地读,在读中整体感知,在读中培养语感,在读中受到情感的熏陶。”朗读,顾名思义就是运用响亮的声音把语言文字念出来,它是一种言志传神、负载丰富思想感情的口语表达艺术。古人云:“松声、涧声、琴声、鹤声……皆声之至清者,而读书声为最。”一篇课文,通过朗读、体味文章的精义妙理,体味作者的神思妙笔。 反观目前的高中语文教学,长期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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