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徐 涛
【机构】 湖北省十堰市房县第二中学;
【摘 要】 2018年,湖北省已经正式实施新高考。自2021年起,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为“3+1+2”组合方式,即由全国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3门科目(1门首选科目+2门再选科目)组成,满分为750分。在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将综合素质评价也融入录取机制中。在此背景下,对化学课堂教学方面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需要教师对教学常识进行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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