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范金锐
【机构】 贵州省兴义市乌沙镇老乌沙小学;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在“课程目标与内容”针对第一学段(1~2年级)的写话提出三点要求:1、对写话有兴趣,写自己想说的话,写想象中的事物,写出自己对周围事物的认识和感想;2、在写话中乐于运用阅读和生活中学到的词语;3、根据表达的需要,学习使用逗号、句号、问号、感叹号。作为教师,我们深知低年级的看图写话,是为以后中高年级的作文教学奠基。因此,我们在教学实践之中应顺应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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